校属各单位:
2017年寒假即将来临,为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、文明、愉快的假期,现将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
1.学生放假时间:1月14日—2月19日。2月18日(星期六)、19日(星期日)学生到校,办理开学注册手续,2月20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2. 教学单位教师放假时间:1月14日—2月17日。2月18日(星期六)、19日(星期日)报到,2月20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3. 机关及直属单位和教学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教职工1月14日(星期六)、1月15日(星期日)继续上班,放假时间为1月16日—2月17日。2月18日(星期六)正式上班。
二、寒假要求:
1.各单位要认真完成本学期各项收尾工作。寒假期间要确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,并安排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,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。
2.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,采取有力措施,排查、消除安全隐患,并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。寒假期间,各单位要特别重视防火、防盗、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。
3.后勤、学工等部门要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师生员工的生活保障工作,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和节日生活。
4.寒假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,并确定领导负责值班工作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明确职责,确保联系畅通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1月14日前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学校办公室(6教201室;电话:8060012)和保卫处(行政楼125室;电话:8060831)。学校将按值班表安排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值班情况。
特此通知。